两个案例看出家中漏水物业做法是否给力很关键
2021-10-30 09:20:24

  在城市的高楼居住,家中漏水这种事情确实挺让人糟心的,最直接的就会造成装修好的房子墙皮脱落。如果再遇见物业推迟维修时间,就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下面两个案例看出家中漏水物业做法是否给力很关键。

  案例一:

  宅总管物业系统小编的亲身经历,18年小编买了一套二手房,买之前看房子的时候还好好的,可是交付完之后再进入房间,发现楼顶漏水导致房顶墙皮大面积脱落,我直接找物业反映,物业第一时间联系了楼上的业主,询问情况并现场勘查,发现原因是楼上业主家中水管爆裂导致的。就第一时间关闭了楼上业主家的水阀进行维修,虽然这件事来来回回也经历3-4天时间,但终究是解决了,关于墙皮脱落的事情,小编也是个人自己承担了损失,毕竟损失不大,找个师傅补补即可。

  案例二:

  2007年10月底,业主李某发现家中卫生间和北侧房间的墙缝、地砖缝有大量污水渗出,当即向物业公司报告,可不知何故,物业公司迟迟不予查修。2007年11月,李某又向业主代表张某反映,请其联系物业检修,可物业依旧未上门。

  污水持续渗出,眼见房子不能住了,李某一家只好搬出租房。直至2008年3月,物业公司才派人上门检修,查明渗水是位于5楼的共用污水管破裂漏水所致。因长时间遭受污水浸泡,李某家中已一片狼藉:衣柜发霉变形,地板翘裂,电线短路,电话中断,衣服霉烂。随后,李某多次找到物业公司,要求其修复翘裂的地板,并赔偿其它损失,遭到拒绝。

  2010年12月,李某将物业公司告到了天宁法院,要求其赔偿装修装饰损失、物品损失、租金等10多万元。

  天宁法院审理后认为:

  按照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履行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运行、养护和管理义务。若怠于行使,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业主可请求物业公司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起事件中,物业公司迟延履行维修义务,应赔偿业主的装修装饰损失、物品损失2万余元。此外,李某搬出居住与物业公司迟延维修也存在因果关系,据此,物业公司应赔偿其租金损失8.3万余元。

  2011年7月,物业公司提起上诉,常州市中院于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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