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物业起诉业主支付物业费的纠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此类问题一经产生,往往陷入矛盾纠纷形成——协商未果——调解不成——诉讼执行——加深矛盾的恶性循环过程,诉讼解纷成效不明显,容易“治标不治本、治近不治远”,业主往往普遍认为物业的安全保障、公共设施与环境的维护等履职不到位,以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以及房屋质量问题、设施设备故障等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基本案情
嫩江某物业服务公司自2018年6月起为嫩江市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服务期间,部分业主以物业服务存在诸多问题为由,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后,将10名业主起诉至法院。10起纠纷中,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是否达标,如小区卫生清理不及时、公共设施维修滞后、安保管理存在漏洞等;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业主认为服务质量与收费不成正比;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等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示范诉讼带动批量纠纷化解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系列案件具有共性,决定选取其中一名业主崔某的案件作为示范性诉讼。在示范性诉讼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物业公司出示服务合同、日常工作记录、费用支出明细等证据,证明其依约提供服务并合理收费。业主崔某则提供小区环境照片、设施损坏视频等,证明物业服务存在瑕疵。
法院在审理中,针对服务质量问题,要求物业公司详细说明服务标准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差异,并组织双方到小区实地查看公共设施、卫生状况等。对于收费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业主解释其合理性。
解纷效果
认定物业公司在服务中确实存在部分瑕疵,但业主以此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不充分,判决业主需缴纳物业费,但物业公司应根据服务瑕疵适当减少部分费用,判决崔某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物业费1340元。
以此示范性诉讼为参考,法院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管理办公室对其他9起纠纷进行批量化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和法官向业主们详细介绍示范性诉讼的判决依据和结果。经过多轮调解,zui`终其他9起纠纷均成功调解,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业主补缴物业费,物业公司承诺改进服务。
解纷要旨
“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的模式,通过挑选具有代表性、争议焦点突出的案件作为示范性诉讼先行审理,明确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为后续批量案件的调解提供参考,提高解纷效率。同时,加强法院与各行业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实现多元解纷主体参与,共同推动纠纷解决。
该系列纠纷的难点在于如何准确认定物业服务质量与物业费的对应关系。处理时需综合考量合同约定、行业标准、实际服务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同时,要消除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信任感,通过实地查看、证据展示等方式,让双方充分沟通。
10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解决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现实纠纷,还为类似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提供可借鉴的处理模式,有利于规范物业服务市场,促进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